市财政下达2008年验收合格的基地扶持项目资助资金
发布时间:2009-01-15 点击次数:1275
2008年,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杭州市财政局采取组织有关部门并聘请专家现场验收的形式,对五个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进行了联合验收。
近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正式发文《关于下达2008年验收合格的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集协办〔2008〕2号,杭财企〔2008〕1377号),下达验收合格项目的剩余资助资金,计5家企业,市本级财政资助118.5万元。请各有关企业凭该文件和收款收据,到区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
文件要求,区有关部门应按规定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的跟踪问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企业收到财政资金,按《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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