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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城市成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09-02-06 点击次数: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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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务院2日在南京召开的服务外包座谈会上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复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批准北京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20个试点城市实行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措施,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20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将在这20个城市实行以下政策:在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继续执行的基础上,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中央财政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参加境内外各类相关展览、国际推介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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