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25 点击次数:3273
各部门、公司: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各部门、公司在“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要认真组织好企业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以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杭州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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