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雏鹰计划”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0-06-28 点击次数:2051
近日,从市科技局关于召开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计划)申报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雏鹰计划”已全面实施。
通过实施“雏鹰计划”,杭州将用5年时间培育和扶持1000家科技型初创企业,以形成具有技术领先、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集群。根据计划要求,我市每年将以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采用项目资助、投融资资助、奖励和其它多种政策支持形式对企业进行扶持。该计划的实施将重点结合孵化器创业辅导和科技中介机构在金融、市场方面的作用,全方位助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快速成长。
根据通知要求, “雏鹰企业”申报有如下条件:
1、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注册时间在2005年1月1日以后(生物医药企业可放宽2年)的杭州市企业;
2、企业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知识产权清晰,在技术创新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3、企业实收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适当放宽);
4、企业设有研发部门,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研发经费账目明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今年的“雏鹰计划”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与东部软件园科创服务中心联系,并由东部软件园推荐申报。
联系人:吴 谦 联系电话:8847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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