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从传播他人作品数量、作品被点击次数、非法经营数额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通过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标准。
【eNet硅谷动力资讯中心消息】1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文件的出台也标志着国家将重拳出击知识产权犯罪。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正逐渐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而侵犯知识产权罪也与时俱进,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手段也不再局限于过去有形的载体实施犯罪,而是越来越多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但是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性,并且由于一些侵权作品与非侵权作品共网并存的特殊情况,致使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出现难以定罪量刑的问题。而此次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解决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据悉,《意见》从传播他人作品数量、作品被点击次数、非法经营数额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通过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