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将制定网站和手机实名制办法 引发争议
发布时间:2011-06-10 点击次数:1409
6月9日,中共北京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一系列社会管理措施,如“引入人口评估机制、严格户籍准入和指标调控,实现保障人群全覆盖,制定手机、网站实名制办法”等。
意见称,“本市将研究制定试行办法,逐步推进网站实名制、手机实名制,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流动。”
此外,北京市还将建立全市网络发言人工作制度,完善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运用新媒体与公众沟通的能力,准确掌握网上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国家已实行网络实名制。我国网络实名制工作尚在积极研究中。从2003年网吧上网实名登记开始,有关网络实名制一直在探索,去年国新办公开确认我国正在积极推动论坛、BBS等网络互动环节的普通用户实名制。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要抓住业务推广渠道、手机网站内容接入、服务器层层转租、手机代收费和涉黄网站域名变换等五个关键环节。
对于网络实名制,网友一边是赞成一边是担心。一方面,网络实名制无疑将使得整个市场更加规范。因为实名制后网购/网上交友等将会更放心,若发生了问题追讨起来也有个具体的人名地址。实行网络实名可以更好地维护网络的健康和安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和经济权益,不过,也有不少人表示,“网络实名制”将会“收缩”公民诉求表达的渠道。
有人认为,互联网已成为当前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在新增的举报渠道中,网络就是其中之一。“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如何拓宽和畅通网民诉求渠道,要通过成功案例总结引导网民合理、有序地发表言论的经验,并非所有网民都是”愤青“,没有必要”一棍子“打死。”
有网友评论说,网民发表的意见,也有一些谣言、语言暴力等问题,但毕竟是极少一部分,守法的网民是占绝大多数的;对于喜欢造谣生事的网民,可以通过刑法等法律追究其责任,如果为防范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空间”,这样做会不会“矫枉过正”呢?
“实名制只能是提倡,不能用立法来强制推行。”
为了韩国政府从2002年起推动实施网络实名制。迄今,韩国已通过立法、监督、管理和教育等措施,对网络邮箱、网络论坛、博客乃至网络视频实行实名制,成为全球贯彻实名制最彻底的国家之一。
2009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从当年5月1日起,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杭州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地方立法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城市。但在推行的过程中社会各界争议不断,当地多家网站称执行困难。
媒体专家认为,对于互联网的管理,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有利于拓宽公民诉求渠道;二是有利于促进积极有效的网络监督;三是有利于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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