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网贷需谨慎 投资者权利难保障
发布时间:2013-03-25 点击次数:1132
1000元人民币在银行存一年,利息只有30多元;如果投入股市,有可能几分钟就“打了水漂”。近年来兴起一种网络借贷平台,投资者将闲散资金出借给有需求的人,可得到高于银行利率数倍甚至十几倍的年息。但是,其中也蕴含了巨大风险。南开区读者李小姐日前通过渤海早报新浪微博反映,她在一家网络贷款平台投资2000元进行贷款,过了还款期限仍不见还款到账。
很难知道谁在借钱
渤海早报记者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体验了一次网上借贷。记者首先打开了一个名为“拍拍贷”的网站,在一份名为“参加夜校学习,提升自我”的借款请求中,借款资金为3000元,年利率高达23.4%。在页面中,记者只能看到该借款人自我介绍和“家庭年收入8万以上,放心投资,按时还款”的说明,以及该借款人通过网站身份证和手机验证的标志,其余信息只有“借出者”才能查询。记者发现,无论是验证信息还是借款理由、还款能力说明均由个人填写。本来借钱给别人,知道对方是谁是最起码的要求,但是在网贷平台上很难知道到底是谁在借钱。
银监会发风险警示
去年底,一名杭州市民在一个名为“优易网”的网络贷款平台上投资后,突然发现该网站下了线,她的资金一夜之间消失殆尽。而在该网站上线4个月的时间内,受骗人数达到60多人,金额达到2000多万元。
中国银监会曾经发布过对于网络借贷平台——“人人贷”风险的警示通知。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房地产以及“两高一剩”等限制性行业。这些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人人贷”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投资者权利难保障
天津德唯律师事务所贾芳律师认为,“网贷”其实质是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网站作为中介平台,投资者向借款人放贷的民间借贷行为。对于借款人而言,高效和便捷是网贷平台的服务优势,其远超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高收益也吸引了众多投资者。但是,因为监管制度尚不完善,网贷平台存在着多方缺陷和较高的投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网贷平台作为中介存在于虚拟网络中,投资者很难把握其实体。同时,平台所出具的借款人信息真实性也无法保证,如果网贷平台携款潜逃,投资者的权利将无从保障。一些网贷平台存在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有可能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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