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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3 点击次数: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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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集成电路企业: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件精神,2013年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和年审工作从2013年6月7日开始了,请各相关企业接到通知后,启动申报2013年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和年审工作。

        2013年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报表、年审表进行了部分修改,请按新发布的申报表式进行。

注:

        1.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承担浙江省域范围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初审工作。经初审合格的企业,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将免费为会员企业(非会员单位收取适当的咨询服务费)报送材料至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或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初审截止期7月31日。

        2. 需年审的企业按照往年各自报送渠道报送(上海市IC协会或中半协)。

        3.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技术平台拥有正版集成电路设计EDA工具,工具清单见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技术平台网站: http://www.hicc.org.cn/ --技术服务--公共EDA子平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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