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工委、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工委、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常委会精神,不断把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稳定持续较快发展,现就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双强争先”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重要意义
非公有制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和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我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领域。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是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发展,推动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全面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以企业党组织创先争优带动企业创先争优,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争当一流企业、先进企业的有力抓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的标准
1、生产经营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科学;资源利用效率高,节能降耗工作在同行业领先;自主创新能力强,重视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技术推广等科技创新活动;重视引进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生产安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发展成效好。企业竞争优势明显,赢利能力强,近三年来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资产、纳税等状况良好,综合排名在本地、本行业相对靠前,省级创建单位要求是全国民企500强、省级民企300强或省级同行业50强,市、县、乡三级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3、劳动关系好。重视和谐企业建设,工会组织健全;企业用工合法,职工薪酬得到落实,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各种保险,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得到落实;重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职工;近三年内企业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4、文化建设好。企业价值目标正确,企业精神具有时代特征,企业凝聚力强;企业建有文化阵地,经常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宣传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职工精神风貌良好;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培训,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5、履行社会责任好。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三年内无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记录;注意发展与环境和谐统一,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就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扶贫帮困、回报社会等活动,企业外部关系融洽。
6、党组织自身建设好。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建工作扎实,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得到有效落实,作用发挥明显;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的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等得到较好保障;党建带群团建设氛围浓厚。
三、“双强争先”活动的主要举措
1、大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政策扶持,推动企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发展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加快大企业大集团培育,重点做好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鼓励企业着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引导企业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注重自主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不断提高自身品牌效应,拓展发展空间。加快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加快培育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推进实施一批节能降耗重点项目,组织开展“节约型企业创建”、“争做节能减排标兵”等活动,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2、大力推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制定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发展的政策,为企业营造引人、育人、留人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推动人才向企业流动和集聚。积极畅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为企业服务的渠道,鼓励企业引进海外一流技术、管理人才。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实施青年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考察人才。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管理使用机制、竞争激励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加强职工培训及职业生涯规划,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努力改善住房、医疗条件和福利待遇,激发人才工作热情,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建立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联系人才制度,定期开展谈心交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3、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作,建立工资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得到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民主恳谈会制度,引导企业管理层定期就企业发展、职工福利、劳资关系等与职工进行沟通和协商,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制度,深入开展“四必谈、五必访”(职工情绪低落必谈,出现矛盾必谈,岗位变动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家庭纠纷必访,节假日必访,出现意外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活动,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努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注意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职工工作,建立企业关爱资金(基金),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职工及时开展慰问。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党组织结成对子。积极引导和教育出资人、经营管理者更加注重诚信守法经营,更加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努力提升社会美誉度。
4、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活动,协助企业建设起既秉承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气息的先进企业文化。充分利用企业报刊、广播、网站和宣传栏等载体,展示、宣传企业发展成就、生产经营理念、职工精神面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帮助企业培育先进企业精神,促进企业凝心聚力、内部团结。关注职工心理健康,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等活动,积极做好职工的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周”、“文体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5、大力推进规模以下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在切实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同时,积极向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拓展,努力做到80名职工以上企业建立党组织、30名职工以上企业有党员、其他企业都有党的工作覆盖。积极依托农村、社区、工业园区、城市商圈和楼宇、商会、行业协会和产业链,大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区域化、园区化、行业化和产业化覆盖。
6、大力推进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通过内部推优、组织选派、外部招聘、公开选拔等形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懂经营管理、有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选配到企业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注重把企业中党性强、观念新、懂经营、会管理的党员吸收到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提升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能力水平和结构。以生产经营骨干、技术骨干和一线职工为重点,认真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扎实推进“三培养两推荐”,努力把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党员培养成党组织带头人;把党员生产经营骨干推荐为班组长,把党员中层管理骨干推荐为管理决策人员。
7、大力推进企业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织书记列席企业经营决策会议、重大事项党组织提议和首议、党建带群团建设等制度。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经常性沟通、企业党组织书记定期例会、区域党建联系会议等制度。全面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通过开展党员挂牌上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闪光言行考评等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大力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全面实行企业党务公开,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展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直选工作。因企制宜,灵活多样解决好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活动中心。大力探索网络党建工作,通过开通党员管理IC卡,建立党员QQ群、网上党员活动室、网上党校等多种形式,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活跃党内生活、开展党的活动。认真落实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5‰至8‰在税前列支;建立党费回拨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或大部分回拨企业;鼓励各级财政参照农村、社区的做法,按企业党员数每年给予企业党组织一定的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由党组织决定使用。不断加强对企业主的教育引导,引导和要求他们积极支持党的建设,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四、“双强争先”活动的实施步骤
1、制定活动计划。各地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双强争先”活动的工作意见和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活动开展。要坚持“一企一策”,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深入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争创目标和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重要任务,结合企业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真正使活动过程成为促进企业发展、夯实党建基础的过程。
2、实施项目管理。各地要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把深入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任务逐项分解,明确每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时间进度。要推行“挂牌销号”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评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3、加强重点培育。“双强争先”活动在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开展。各地要排出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争创单位,结合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这批争创单位作为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重点联系企业,作为各级党建工作重点联系企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4、组织评比表彰。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考核和激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原则上,市级评选表彰50—100家、县级评选表彰20—50家、乡级评选表彰5—10家)。在各地评选表彰的基础上,省里将在明年适当时候评选表彰100家省级“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五、切实加强对“双强争先”活动的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市、县(市、区)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各地都要建立党的社会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对一些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要重点培育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宣传、统战、发改、经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2、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都要配备1名以上组织员,积极发挥他们在指导推进“双强争先”活动中的作用。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行定人联系和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和社会工作委员会要对党建工作指导员逐人建立台账,对联系指导工作进行定期跟踪管理和考核。
3、加强督促检查。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通报督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双强争先”活动深入开展。把“双强争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点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双强争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抓好整改。
4、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平台等,大力宣传“双强争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探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主和优秀党组织书记,努力营造你追我赶、齐争共创的良好氛围。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
中共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总工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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