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如何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 什么情况下使用

发布时间:2010-11-03 点击次数:4018

  根据中央组织部1977年下发的《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要求,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证明信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证明信及其存根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证明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什么情况下使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什么情况下使用党员证明信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相关新闻
  • Copyright (C) 2001-2010 ESP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东部软件园 技术支持:志卓信息
  • 联系电话: (86) 0571-88473236 地址:中国杭州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 邮编:310012 E-Mail:esp.dj@espark.net
  • 本站通用网址、网络实名:东部软件园 浙ICP备0905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