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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标准

发布时间:2010-11-10 点击次数:3983

2010年10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常委会精神,不断把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稳定持续较快发展,浙江省委组织部联合省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关于“双强争先”活动的标准:
1、生产经营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科学;资源利用效率高,节能降耗工作在同行业领先;自主创新能力强,重视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技术推广等科技创新活动;重视引进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生产安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发展成效好。企业竞争优势明显,赢利能力强,近三年来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资产、纳税等状况良好,综合排名在本地、本行业相对靠前,省级创建单位要求是全国民企500强、省级民企300强或省级同行业50强,市、县、乡三级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3、劳动关系好。重视和谐企业建设,工会组织健全;企业用工合法,职工薪酬得到落实,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各种保险,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得到落实;重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职工;近三年内企业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4、文化建设好。企业价值目标正确,企业精神具有时代特征,企业凝聚力强;企业建有文化阵地,经常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宣传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职工精神风貌良好;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培训,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5、履行社会责任好。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三年内无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记录;注意发展与环境和谐统一,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就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扶贫帮困、回报社会等活动,企业外部关系融洽。
  6、党组织自身建设好。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建工作扎实,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得到有效落实,作用发挥明显;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的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等得到较好保障;党建带群团建设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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